安徽省人民檢察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資格復審通知
(省院機關及派出院崗位)
為做好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省院機關及派出院崗位)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資格復審工作,根據《安徽省檢察機關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崗位 代碼 | 招聘 計劃 | 入圍 人數 | 入圍最低 分數線 | 具體復審時間段 |
3001 | 12 | 39 | 70 | 上午8:30—10:00 |
3002 | 12 | 38 | 69.5 | 上午10:00—11:30 |
3003 | 4 | 13 | 64 | 下午3:00—4:00 |
3004 | 1 | 3 | 66 | |
3005 | 1 | 3 | 64 | |
3006 | 4 | 12 | 68 | 下午4:00—5:00 |
3007 | 2 | 6 | 62 | |
3008 | 3 | 9 | 61 |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具體時間段詳見上表,請各崗位考生嚴格按照時間段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1019房間(地址:合肥市政務區(qū)祁門路298號)。
四、需提交的證件材料
報考人員須按照職位資格條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年齡放寬條件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由所在檢察院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和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對于2023年畢業(yè)但目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者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1.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2.資格復審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現場進行。
3.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參加職業(yè)技能測試人員。
4.后續(xù)工作請關注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官網及微信公眾號。
附件:安徽省檢察機關2023年度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省院機關及派出院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
2023年4月19日